人才类型 |
基本条件 |
人才待遇 |
杰出人才 |
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奖获得者(第一名);。 |
1.安家费300万元。2.提供3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服务期满且完成合同约定任务者,享受校内教职工同样住房待遇。3.特贴每年120万。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500-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5.设立工作室,提供实验室建设资金,配备科研助手,可同时引进团队成员。 |
领军人才 |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 |
1.安家费150万元。2.提供3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服务期满且完成合同约定任务者,享受校内教职工同样住房待遇。3.特贴每年80万元。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200-10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5.设立工作室,提供实验室建设资金,配备科研助手,可同时引进团队成员。 |
拔尖人才 |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近年来在学术上取得显著成绩,包括:1、主持国家自然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以上;或主持到账经费均在10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2、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前3名)或二等奖2项(第1名)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国家科技奖1项以上。3、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的,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SCI一区论文,或至少4篇为SCI二区论文,或者至少6篇EI源刊收录论文;从事人文社科类科学研究的,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SCI、A&HCI、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8篇以上。 |
1.安家费60万元。2.提供16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服务期满且完成合同约定任务者,享受校内教职工同样住房待遇。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4.特贴每年40万元。5.设立工作室,有条件地引进团队成员。 |
青年英才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按照博士的学术水平和学校的实际需求,将青年英才分为三类:A类博士:本硕博至少有一个阶段毕业于列入“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同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一区1篇或二区以上2篇或EI源刊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文管艺术类学科的博士论文一般以实验或调研为基础,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S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B类博士:博士后、紧缺学科博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网络工程(大数据)、遥感、纺织化学及染整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金融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会计学、数学、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体育)、海外知名大学博士。C类博士:普通博士。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博士后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5岁。 |
1.每月发放博士学位津贴1100元;三年内校内享受副高待遇。2.安家费:A类博士30万元,B类博士20万元,C类博士15万元。3.科研启动费:A、B类博士理工科25万元,文管艺术类学科15万元;C类博士理工科15万元,文管艺术类学科8万元。4.学校提供、本人购买12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周转房一套(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可购买一套160平方米周转房)。学校暂时无房情况下,可优先安排青年公寓。 |
应用型高级人才 |
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1.安家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5万元。2.科研启动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理工科15万元,文管艺术类学科10万元。3.学校提供、本人购买12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周转房一套,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购买160平方米周转房。4.具有博士学位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其待遇参照B类青年英才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