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人事处汇总,报学校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同意后开考。
应聘人员需进行实际操作考试与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实际操作考试与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束后,成绩当天现场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