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为学生亲友
(1)学生及其父母三人同在此户口
A. 有房产局证明学生父母均无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B. 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执有房屋产权证证明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及其父母一方二人同在此户口
C. 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执有房屋产权证证明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D. 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无本市房产,但另一方执有房屋产权证证明有本市房产的,并且学生父母未离异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E. 与学生同户口的父母一方无本市房产,学生父母离异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3) 学生一人在此户口
F. 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口的,则确定学生父母户口为本地 的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G. 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但其中一方执有房屋产权证证明有本市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H. 学生父母双方都为外地户口,并且无本地房产,则确定父母一方的有效暂住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I. 学生父母双方都不本地生活,则确定学生所在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