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科专业文化成绩在专科文化省控制线上100分(含100分),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3、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4、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免费师范生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